屏東縣客家文物館

敬告雅賊公告

 

您於七月上旬於屏東縣客家文物館二樓「獻木ha生活」展場帶走2件展覽品(圖中最小件者)

因為沒有您的聯絡方式,因此公開向您呼籲

請您於10日內(8/5前)寄還屏東縣客家文物館(911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龍門路97號),本單位將既往不咎,給予您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

 

否則本單位將公開監視器畫面,依法向您求償並進入司法程序。

筷樂  

 IMG_1005  

 

       屏東縣客家文物館(屏東縣深耕永續發展協會)

20130724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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