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:99年度地方產業發展基金「屏東縣莫拉克風災六堆區域地方產業重建計畫」。
二、目的
(一)屏東六堆客家特色產業人力紮根及職業能力再提升方案,培育優質產業人才,厚植產業發展基礎。
(二)依據屏東六堆客家特色產業需求評估,建構產業精進輔導機制,提升產業競爭力。
(三)建構六堆特色精品虛擬與實體行銷通路,拓展屏東六堆客家精品行銷通路,提升產品銷售量。
(四)規劃屏東六堆客庄、生態、人文及客家特色產業之旅遊路線,帶動特色產品與休閒產業發展。
三、辦理單位
        指導單位:經濟部
        主辦單位:屏東縣政府客家事務處
        規劃執行:國立屏東科技大學
四、申請對象:
屏東縣境內合法登記之中小型企業或法人團體,其產品主要內容及成分須於國內生產,且富涵客家傳統文化特色,並具發展潛力者。其申請輔導之產業類別概括如下:
(一)食品類:以本地農產為主要原料而可供食用之食品、加工產品或生鮮類產品,且生產具有客家特色產品之業者。
(二)生活用品類:具有日常生活實用功能,如:餐具、茶具、織品等。且生產具有客家特色產品之業者。
(三)工藝禮品類:具有藝術或傳統工藝、典藏價值或紀念性,如:木雕藝品、傢飾品、陶製品等,且生產具有客家特色產品之業者。
(四)客家料理類:經營客家料理及美食之業者。
(五)休閒旅遊類:經營客家相關文化、休閒農業、體驗、民宿之旅遊業者。
(六)其他類:從事具客家文化特色、意象產品之業者。
  
五、協助產業發展事項與預期效益
(一)建置客家特色商品e購網,協助產業商品拍攝、說明文案、店家介紹及上網建置,以達網路行銷之效。
(二)協助有意願維護部落格之業者,架設部落格,以達網路行銷及宣傳之效。
(三)協助網路行銷宣傳,含:部落格、BBS、超連結各行銷平台。
(四)組織e購產業聯盟,與目前各知名網路行銷平台洽談壓低上架費。並協助產業商品上架相關事務。
(五)建置六堆客庄旅遊網及套裝行程與民宿之規劃,強化各產業觀光行銷。
(六)提供至少四處實體通路,營造客家意象,整合行銷壓低上架費,並協助洽談、上架訂約等行政事務。
(七)辦理二場客家特色商品展售會,提供行銷相關設施及文宣。
(八)提供國內外商展訊息至少10則,協助參展文書作業及商品說明撰述事務。
(九)聘請產官學專家學者,教授專業精進課程,至少120小時。學費、教材及餐費全免。
(十)邀請產官學專家至產業處實地輔導,並提供專家諮詢及診斷服務。
(十一)提供屏東六堆客家產業發展策略相關報告。
(十二)建立產學合作模式,由美和科大、屏教大及屏科大相關教師協助產業發展,輔導有意願的產業向政府單位申請產業營運相關補助計畫。
六、申請規範
(一)收件:即日起至100年4月15日前送或寄達本校(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一號    賴顯松教授收)。
(二)專案辦公室連絡人:施清仁先生,電話:08-770302-7546。
(三)以普通郵件寄送者,如有遺失,由申請者自行負責。
(四)申請資料寄出前請詳加檢查,資料不齊者,應於執行單位通知期限內補齊。申請文件內容須正確,且未侵害他人之相關智慧財產權。
(五)申請表及備審資料(以影本為主)無論入選與否均不退件,報名者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。
(六)評審:
1.由本校遴聘設計、行銷、客家文化、製程改良及相關領域學者及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,進行評審。
2.評分項目及比例:客家文化特色主題之展現度20%、品質及市場接受度30%、經營體質與產品後續發展性20%、產品地方價值創造性20%及產品文化故事性10%。
3.本校視狀況保留再次徵選之權利。
(七)甄選結果公布:甄選通過名單,將公布於屏東縣政府客家事務處  (http://www.pthg.gov.tw/planhab/Index.aspx)及本校(http://www.npust.edu.tw/)網站首頁處。
(八)入選業者須配合參與本校舉辦之相關訓練、推廣、行銷及成果展售活動,業者應自行負擔必要之人力派遣及衍生之費用。
(九)申請單位在受輔導過程中有關之商品、人物、機具等所有影像及文字,同意授權主辦單位給予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之權利。主辦單位並擁有編製、重製成光碟、上網、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永久使用權。
(十)本校保留本須知之解釋權,未規範部分本校得補充之。
(十一)申請單位應遵守相關法令規定。


~有意願民眾,請自行下載報名表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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