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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年度本部補助環境教育推廣活動,第一次公開徵求即日起受理收件,申請注意事項如下列,第二次公開徵求案預計於98年6月~7月間公告。

注意事項:
一、申請前請務必詳閱附檔「本部補助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處理原則」及其附件。
二、申請期間:即日起至98年1月16日(五)截止收件(以送達日為準,非郵戳為憑)。
三、計畫期程:須為98年3月1日~98年8月31日期間辦理之活動為主。
四、補助對象:政府機關(不含直轄市、縣市政府)、公私立大專院校、政府立案之有關教育非營利性民間團體或基金會。
五、補助範圍:環境教育相關推廣活動,另配合本部重點推動議題之計畫可優先進入評選。

本次公開徵求案本部重點推動議題為--
1. 綠色生活教育(綠色消費與採購、綠色運輸等)。
2. 節能減碳教育(再生能資源、溫室氣體減量等)。
3. 生態保育教育(生物多樣性、溼地保育、海洋教育等)。
4. 環境災害(氣候變遷、電磁波與輻射等)。

六、申請方式:郵寄或親送至本部環保小組(100台北市忠孝東路1段172號3樓),信封註明「申請補助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」。
七、應附資料:
1. 檢附公文。
2. 計畫申請書及詳細計畫書一式5份。
3. 計畫申請書及詳細計畫書電子檔一式1份。
4. 政府立案之有關教育非營利性民間團體或基金會須檢附立案證明。

◎ 相關疑問請洽:教育部環保小組 蕭文君小姐 電話:02-77367917

相關附件下載:

教育部補助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處理原則

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

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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